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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干部丧事处理有关规定

责任编辑:法人汇 文章来源: 访问次数:168 次 发布时间:2014-07-24

2011722 省委老干部局通知:市厅级及其以上干部逝世后,不开追悼会,不搞告别仪式,改为遗体送别。遗体送别活动不设主持人,不宣读生平(可印生平简介),不介绍参加送别活动的领导及人员。其程序如下:

一、送别活动开始前,相关领导同志应到家属休息室慰问看望逝者亲属;

二、工作人员要在参加送别活动的主要领导到达前,组织亲属到达指定位置,其他人员按照要求列队等候;

三、主要领导同志到达后,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向遗体(像)三鞠躬,慰问亲属后即行离开,其他领导、人员依次进行送别。

主办单位:中共漯河市老干部局 地址:漯河市沙北路1号市委办公楼

电话:0395-3132141 E_mail:lhszgw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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